(一)设立登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 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集团章程(集团母公司盖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 证明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或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 件); 6、集团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国务院批准的试点企业集团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注:企业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集团设立同时变更母公司名称的,应按办理名称的规定,变 更登记;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集团母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 致。 (二)变更登记 1、变更名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 (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 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2、母公司变更名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 (领取,母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 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母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母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 (5)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3、变更住所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 (领取,母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母公司盖章),应标 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4、变更集团成员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 (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 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新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4)母公司对新成员的持股证明(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 的证明或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或子公司出具的股 权证); (5)集团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5、变更集团母公司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 (领取,母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 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按企业集团设立提交其他材料。 注:企业申请企业集团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集团母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 致。 (三)注销登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领 取,母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 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企业申请企业集团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集团母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 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