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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要求,2005年度公司年检工作将在2006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非公司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工作也推迟到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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