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工商局关于转发
《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各分局、经检支队、机关各处室:
现将省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按照《实施意见》精神,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由各单位党委自愿推荐本单位一名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同推荐人主要事迹材料、推荐表各一式四份(含打印件、电子件)一并于5月30日前报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综合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集体研究后,从中确定10名候选人选报省局审批,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好人选推荐,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85983905
二00七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先进个人 评选 通知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