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工商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纪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会议精神,为深入落实省、市纪委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学习贯彻《规定》工作。现结合系统实际,具体通知如下: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站在在讲政治的高度,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严密部署,逐级传达《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确保每个党员干部都熟知掌握《规定》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规定》和省纪委、市委的要求上来。
2、周密组织,严格落实。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核查工作。每位党员干部都要打消疑虑,端正态度,明确认识,对照《规定》10个方面内容,认真填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自查报告表》,各单位收集后,于6月22日前报市局纪检监察室。
3、联系实际,扩大效果。各单位要把落实贯彻《规定》与系统开展的“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千家企业评工商活动结合起来,与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能,改进工作,树立工商系统良好形象。
附:1、中共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自查报告表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