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
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党支部(总支):
现将《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为民 务实 清廉 主题教育 通知
抄报:省委“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年5月8日印发
(共印六十份)
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全省工商系统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商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树立良好工商形象,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案》,省局党组决定从2007年4月30日开始,用四个月时间,在全省工商系统党员干部,重点是处、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大力弘扬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构建“三型工商”为目标,进一步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主旋律,切实加强全省工商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优化发展环境、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来开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努力营造“干事、创业、为民”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意识,确保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以下三个方面得到明显加强。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宗旨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真正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带着感情、责任、追求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困难多、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和贫困地区以及基层工商所(队),同他们一道分析矛盾、解决问题,在党员干部队伍中普遍树立起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坚持不懈为群众做好事的风尚。要教育全系统党员干部,坚持为民执法与为民服务的统一,牢固树立严格执法是为民服务的手段、为民服务是严格执法的目的的思想,着力推动监管内容、监管领域、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的创新,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省委、省政府在责任分工中把整顿规范农资市场、打假护农的任务交给工商局牵头,全系统要高度重视,抓好红盾护农执法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艰苦创业,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得到进一步确立。自觉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坚持不懈的带领群众艰苦创业,把城市和农村工商所建设好、改造好。要把机关的勤俭节约工作抓好,把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工作抓好;要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经得起历史检验,作为衡量工作、评价能力、考核干部的标准,引导党员干部在攻坚克难上下功夫、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坚持创新工作与求实工作的统一,科学摆正创新与求实的关系,着力提高工作效能,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三)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拒腐防变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法纪观念普遍增强,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得到提高;培育慎始、慎独、慎微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养成文明生活习惯,追求健康生活情趣;主动净化个人的社交圈,增强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侵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坚持思想认识与日常行为的统一,把清正廉洁的作风融入到日常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体现在监管与执法的岗位上。
二、主要学习内容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第六章、第七章;
(二)党的十六大报告第十部分;
(三)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四)《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七部分、第九部分;
(五)胡锦涛总书记在我省西柏坡、张家口、唐山、承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及省委关于贯彻落实的有关要求;
(六)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
(七)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以及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有关论述;
(八)《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
(九)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十)省委《关于加强各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
(十一)省第七次党代会工作报告;
(十二)省纪委一次全会、二次全会讲话和工作报告;
(十三)《人民日报》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评论员文章;
(十四)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关于“四个统一”和“五个模范”的重要论述;
(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纪检组长石见元在2007年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三、着重解决的突出问题
各级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紧密结合工商系统实际,针对目前党员干部作风的现状进行全面认真地分析,着力解决以下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着力解决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缺乏创新意识,观念落后,违背客观规律,盲目决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脱离实际,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真正做到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自觉维护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严肃性,确保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着力解决民主集中制观念不强,不注重发扬民主,不能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一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缺乏团结合作意识,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和以集体研究为借口,不愿负责、不敢负责、推卸责任等问题。
(三)在履行职能方面,着力解决效能不高,履行职责不到位、越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工作不负责任;重收费、轻管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特别要加快解决电子政务、网上办公问题。
(四)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着力解决脱离群众、对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漠不关心;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利用职权变相谋取私利,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问题。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以及违规组织各种形式的评比达标活动;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五)在组织纪律方面,着力解决纪律观念淡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严重等问题。
(六)在生活作风方面,着力解决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言行不检点,交友不慎,道德情操低俗等问题。进一步净化生活圈、娱乐圈、交往圈,筑牢拒腐防变屏障。
四、主题实践活动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是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主要课堂,是这次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要贯穿于主题教育活动的始终。按照省委开展“六个一” 活动的要求,结合工商部门和干部队伍作风实际,在工商系统组织开展十项活动,力争使党员干部在为民办实事、保持清正廉洁等方面取得实效。
(一)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辅导活动”。省局党组对省局机关、直属单位及所属市局党组成员集中组织一次学习培训。各市、县(市)区局党组也要根据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对班子党员干部组织集中学习辅导。省、市、县(市)区工商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一次集中学习辅导报告。
(二)组织开展一次“访民思勤廉、为民办实事活动”。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处、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工商职能和业务工作,深入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生活条件比较艰苦的地方,深入基层和群众之中,集中开展红盾护农、食品安全、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商标注册专用权保护、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清理取缔无照经营七次专项整治行动,依托12315行政执法体系、“一会两站”,集中解决消费投诉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三)组织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在全省工商系统评选100名“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七一”前以省局党组名义进行表彰,开展示范教育,进一步弘扬正气,凝聚力量。
(四)组织开展一次“改进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分析会”。在集中学习、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6月初,省局党组集中组织省局及所属市局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召开“改进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分析会”,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和领导班子建设的现状认真分析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认真整改,力求实效。
(五)组织看一次“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六)组织开展一次基层工商执法人员面向管理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6—7月,组织全省基层工商所集中面向管理服务对象述职述廉,通过征求意见、接受群众测评和质询等形式,促进基层工商部门和工商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规范执法,提高基层工商干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水平。
(七)组织开展一次“为民执法、廉洁勤政”先进典型巡回宣讲活动。通过组织巡回宣讲,加强工商干部的权力观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为民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
(八)组织开展以“促双提、优环境”为主题的千家企业评工商活动。通过发动群众广泛开展评议,切实解决工商部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九)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升国旗、奏国歌”、“唱正气歌”、“送温暖、献爱心”、“温馨提示”以及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等“五项活动”,在工商系统进一步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树立和谐工商的良好形象。
(十)组织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征文活动。省局在《河北工商》月刊、红盾信息网开设“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征文专栏。省、市、县(市)区工商局要结合实际,组织征文活动,筛选优秀的文章上报省“为民、务实、清廉” 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省局党组成员,各市、县(市)区工商局长、副局长、基层工商所长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特别是“为民、务实、清廉”方面的体会文章或理论文章,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五、方法步骤
“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从2007年4月30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8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底—5月底)
通过组织学习、开展专题讨论、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工商系统党员干部对加强新形势下作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转变作风的自觉性。
1、认真学习规定内容。各单位要制定详细学习日程安排,认真学习指定的内容,全面掌握其基本原则、准确领会精神实质,不降低学习标准,力求做到真正学懂、弄通。
2、运用多种学习方式。要把党组集体学习与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相结合,重点抓好集体学习。要把学习和讨论相结合,重点领会精神实质。省局搞2至3次全系统视频辅导讲课,要组织观看录像片《忧患录》,各地还可采取请老干部、劳动模范作报告、举办先进典型表彰会、参观见学革命教育基地与访基问难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3、保证学习时间。在学习教育中,省局党组和各市局党组以党组扩大会的形式集中学习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一天;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半天。要建立学习教育专用本和集中学习签到制度,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文章每人不少于三篇。
4、组织专题讨论。要召开一至二次专题讨论会,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河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省委提出的“五个围绕”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思想和作风实际开展专题讨论,真正达到触动思想、促进工作、改进作风的目的。
(二)查摆问题阶段(6月初—7月中旬)
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省、市、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从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和建设“三型工商”的需要出发,召开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分析会,党组民主生活会,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重点解决指出的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表现和产生原因。查摆阶段要求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写出专题的查摆问题报告,并逐级上报,存入党风廉政建设档案。党组要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专题研究解决办法,并向广大群众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整章建制提高阶段(7月下旬—8月中旬)
领导干部要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分析会查摆出的主要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便于操作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要根据主题教育活动的实践,进一步探索加强工商系统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使制度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果使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
1、处、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围绕思想认识是否提高,整改计划、整改措施是否制定,建章立制从哪些地方抓起,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着手解决等进行总结。
2、8月20日前,各市局和省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要向省局“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写出总结报告。开展“十个一”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可写出专题报告,重点反馈探索性、创造性的做法。
3、省局“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市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八月底进行一次暗访和抽查活动,以检查学习教育的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是省委、省政府在2007年安排的一件大事,各级各单位要把这次教育活动作为促进全面工作更好开展的契机,要利用主题教育的大好时机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要作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的一次重要机会切实抓紧抓好。
(一)建立保障机制。省局成立了“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系统此项活动的开展工作。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晓钟任组长,省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春浦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继红,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国忠,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炳明,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洪钧,助理巡视员曹栓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炳明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苑荣记任常务副主任,人事教育处处长尹保国、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润芝、办公室主任刘英民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办公室抽调组成。各级党组要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领导,要抽调专门人员,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同时,要在经费上给予全力保障。各市局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在5月15日前上报省局“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主题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是弘扬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重点对象是处、科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活动中要做到四个贯穿始终,即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贯穿始终、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贯穿始终、把切实促进各项工作贯穿始终。
(三)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各级要注意发现、宣传和树立先进典型,不断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市局“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工商局以及所属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指导,总结好的经验,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利用网络、专栏等形式和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确保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附:《“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学习日程安排表》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附:
“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
学习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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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必读书目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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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为民 |
《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第六章 |
4
月
30
日
至
5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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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第十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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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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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评论员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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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 |
胡锦涛总书记在我省西柏坡、张家口、唐山、承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及省委关于贯彻落实的有关要求 |
5
月
16
日
至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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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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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七次党代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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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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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正廉洁 |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以及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有关论述
《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七部分、第九部分 |
5
月
21
日
至
5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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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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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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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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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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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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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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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关于加强各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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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一次全会、二次全会讲话和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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