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工商局
关于转发省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接受监督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工商局转发的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接受监督,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上半年,各单位按照市局的有关要求,普遍开展了一次面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活动。活动开展得比较成功,各单位都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周密、记录详实、整改及时、档案健全。这次活动,进一步拉近了基层执法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距离,维护了良好的工商形象,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下半年,各单位要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此项工作。按照省局和国家局的工作部署精神,认真做好提前准备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述职述廉活动的档案建设,建立健全活动档案,包括视频影像和文字档案。要提高服务对象代表选取的随机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细。近期,市局将对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 转发 执法人员 述职述廉 意见 通知
报:河北省工商局、市纪委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8月20日印发
(共印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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